江西省印發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19-2035)編制工作方案》
經第29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江西省成立高規格的國土空間規劃工作領導小組,易煉紅省長擔任組長,吳忠瓊副省長擔任副組長,23個省直單位、11個設區市、贛江新區為成員單位。經省政府同意,領導小組印發了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19-2035)編制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摸清省情家底,明確省域空間戰略目標和總體格局,制定綠色國土空間規劃,制定人文國土空間規劃,制定智慧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管用實用好用國土空間規劃6大重點任務,明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調查研究等8大專項工作和16項專題研究。《方案》的印發標志著江西省級國土空間規劃進入全面推進階段。
全文如下: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19-2035年)編制工作方案
為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按照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求,整合統一現有各類省級空間性規劃,編制《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19-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特制訂本方案。
01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深入貫徹全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戰略部署,全面落實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重要要求,著力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加快構建科學適度有序的國土空間布局體系,統籌安排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環境保護、國土綜合整治、生態修復和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提升國土空間品質和利用效率,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國土空間治理能力,促進江西經濟社會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二)規劃定位
國土空間規劃是全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省級國土空間規劃落實全國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對全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在空間和時間上作出全局安排,為省發展規劃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對專項規劃和下位國土空間規劃具有指導和約束作用,具有戰略性、協調性、權威性、約束性。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報國務院審批。
(三)基本原則
——堅守底線、綠色發展。綠色生態是江西最大財富、最大優勢、最大品牌,要突出保護優先,編制綠色國土空間規劃。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資源節約制度和耕地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優先布局生態安全、糧食安全、環境安全、資源安全和文化傳承等國土空間。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統籌兼顧、協調聯動。正確處理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發展與保護等關系,堅持自上而下、上下聯動,確定省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戰略格局,明確各市縣主要控制指標和管控原則。加強省級部門的協調聯動和資源整合,支持部分市縣率先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推動部門合作、上下聯動編制規劃。
——以人為本、多方參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規劃編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程度比較均衡。堅持開門編規劃,建立公眾參與機制,發揮專家學者智力支撐,協調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充分征求公眾意見,凝聚各方智慧。
——多規合一、強化實施。整合省級現有各類空間性規劃,利用好已有規劃基礎和成果,編制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形成“一本規劃、一張藍圖”,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突出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治理導向,制定規劃實施保障體系,探索建立全域全類型清單管理、強度管控、轉用審批相結合的用途管制制度,以“多規合一”推動行政審批改革。
02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摸清國土空間本底
——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補充開展現狀調研,補充更新數據,深化完善有關專題研究報告,進一步厘清省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總體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省域國土空間開發的資源環境短板。對省域空間進行生態保護、農業生產、城鎮建設三類適宜性評價,明確全省生態保護極重要區、重要區、一般區,農業生產適宜區、一般適宜區、不適宜區,城鎮建設適宜區、一般適宜區和不適宜區,為國土空間劃分和格局確定提供基礎依據,識別農業生產、城鎮建設剩余可用空間。
——深入推進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盡快形成“三調”初步成果,作為編制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工作基礎。以“三調”矢量數據為國土空間規劃工作底圖,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推進現有各市縣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空間性規劃成果轉化為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開展現有各類空間性規劃梳理評估。對《江西省主體功能區劃》《江西省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江西省空間規劃(2016-2030)》《江西省國土規劃(2016-2035)》《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林業、水利等空間數據進行整合評估,提出矛盾消除的原則,為下一步建立起“邊界清晰、地類唯一”的國土空間規劃用地分類奠定基礎。
(二)制定省域空間戰略目標和總體格局
——提出全省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的戰略目標。準確把握全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面臨的主要形勢,找準江西在全國國土空間格局中的定位,突出加強城鎮化中后期發展規律、人口消費趨勢、發展風險的分析研判,統籌制定我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戰略目標,按照“一圈引領、兩軸驅動、三區協同”要求,加快構建層次清晰、各顯優勢、融合互動的區域發展新格局,凝聚發展愿景和共識。
——優化全省主體功能分區。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結果,結合地域特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對現有主體功能區劃進行評估優化,合理劃分城鎮優化發展、城鎮重點發展、農產品主產、重點生態功能以及其他主導功能區域,分區制定差異化的管控目標和實施政策。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綠色發展、品質更高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根據國家新下達的指標體系分解下達有關指標。
——統籌優化全省三區三線。明確省域城鎮空間、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和歷史文化保護空間格局,優化全省國土空間資源配置。統籌優化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明確總體目標、重點區域、管控要求,引導形成科學適度有序的國土空間布局體系。提出“三線”矛盾消除原則。
——保障重要支撐體系空間布局。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結合城鎮發展、人口和產業集聚對重大基礎設施的需求,合理配置各類基礎設施布局,構建便捷高效、綠色智能、安全有效的綜合立體基礎設施網絡,統籌考慮線性基礎設施與國土空間利用的關系,允許對已知獨立選址的線性基礎設施在空間布局上留有項目空間,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度比較均衡。明確省級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及建設時序安排,推進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升基礎設施支撐保障能力。
(三)制定綠色國土空間規劃
——加強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深入貫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和“山江湖”協同治理的理念,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轉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方式,統籌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礦產資源、濕地資源、湖泊岸線等自然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分析全省礦產資源利用現狀,明確開發利用目標。完善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制度,確定自然資源利用上限,提出各類自然資源供給總量、結構優化、布局調整的重點和方向,以及時序安排等。
——強化國土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針對全省國土空間開發、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治理等存在的問題,統籌推進“一江一湖五河五帶十區”系統治理與生態修復。綜合考慮自然人文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陸地湖泊以及流域上下游,統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高標準農田建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自然生態修復、流域治理等,劃定不同類型國土綜合整治的重點區域,合理安排國土綜合整治重點工程,修復國土功能,提高國土開發利用效率和質量。
——優化產業空間布局。提出結構升級、分布合理、功能互補的產業空間布局體系,明確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園區節約集約用地管控要求,促進產業結構、布局、增速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
(四)制定人文國土空間規劃
——構建省域魅力空間格局。開展歷史文化遺產調查(歷史文化名城、宗教文化遺產、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古驛道、古建筑等),保護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明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底線。統籌自然資源保護地規劃,構筑省域風景旅游廊道體系,構建全省魅力空間格局。
——促進城鎮體系健康發展。綜合評價區域發展條件,合理預測區域人口及城鎮化水平,確定城鎮發展目標、戰略和路徑,明確城鎮等級結構和職能分工,形成以城市群為主體,大中小城市差異化協調發展新格局。合理確定重點城市拓展方向和建設規模,預留城市發展彈性空間,引導城市內部結構和布局優化,配套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提升衛生健康水平,提高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水平。加強文化保護,提升空間品質。
——促進鄉村振興。根據城鄉統籌、農業生產、新農村建設等有關要求,分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村莊提出規劃指引。從新增建設用地配置、新產業和新業態引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節約集約用地、人居環境改善、傳統村落保護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促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五)制定智慧國土空間規劃
——建立規劃大數據共享中心。在現有國土一張圖、地理信息數據的基礎上,利用大數據、云計算技術,集合各行業的規劃數據,接入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云平臺,實現規劃大數據集成中心、共享中心,最大化發揮規劃數據價值。
——構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手段,通過完善國土空間大數據體系,整合各類空間關聯數據,利用江西省空間規劃管理信息平臺已有成果和基礎,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預警管理,整體提升國土空間大數據集成能力、規劃編制智能分析能力、治理實施網絡驅動能力、監測評估精準能力,有效支撐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測評估預警全過程,全面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六)編制管用適用好用的國土空間規劃
——研究主體功能區實施配套政策。提出與主體功能定位相適應的財稅、投資、金融、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政策框架設計,相應研究提出績效考核機制。研究提出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框架制度設計。建立規劃和政策實施的銜接機制,提出實施監督制度設計。
——制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技術體系。剛性傳導國家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要求,逐步試用修正,年底前基本建立適應我省實際的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技術體系。
——建立規劃縱向傳遞和橫向傳導的管控機制。明確省級國土空間規劃與專項規劃、下層次規劃的銜接機制;制定三線分級分類管控機制;提出自然資源資產化、用途管制、空間開發與保護制度。對各類涉及空間類規劃開展審查,在空間上落實對各類規劃的指導和約束作用。
03進度安排
力爭2019年12月完成規劃編制工作。主要工作階段分為:現狀和重大問題研究、規劃成果完善、規劃論證和審查、規劃報批四個階段。
(一)現狀和重大問題研究階段(2019年8月底前)
研究制定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組織機制,落實工作任務分工,落實技術團隊。整合評估已有省級空間類規劃。補充開展現狀調研。開展各項專題研究工作。調取“三調”初步成果,以此為基礎依據校核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各項現狀數據。
(二)規劃成果完善階段(2019年9月底前)
開展深化專題研究工作,提取和匯總相關成果及研究結論,完善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成果。落實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組織制定規劃文本、說明和圖件,形成征求意見稿。初步完成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建設。
(三)規劃論證階段(2019年9月-10月)
征求省直部門、市縣政府意見;組織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通過網上公告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充分吸收和接納各相關修改建議,形成規劃送審稿;按相關程序審議后,形成規劃報批稿。
(四)規劃審核階段(2019年12月底前)
力爭完成規劃成果編制,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征求相關部委意見,并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報批。
04預期成果
預期工作成果由規劃總報告、專項工作、專題研究、技術規程、信息平臺五部分組成。
(一)規劃總報告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19-2035年)》,含文本、圖集、說明。
(二)專項工作
1.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
2.江西省“三線”評估優化和調整劃定;
3.新時期江西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戰略資源保護和開發研究;
4.江西省主體功能區劃戰略和政策制度研究;
5.江西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調查和研究;
6.江西省自然保護地體系規劃;
7.江西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研究;
8.大南昌都市圈國土空間規劃(含城鎮體系規劃);
(三)專題研究
形成十六個專題研究報告(均為已有成果,由原承擔單位繼續完善深化)。
1.江西省國土空間開發現狀與人地關系研究(江西師范大學地理與環境學院);
2.江西省地質環境安全研究(江西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3.江西省國土綜合整治研究(江西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4.江西省區域協同發展與重點區域脫貧攻堅研究(江西師范大學江西經濟發展研究院);
5.江西省國土空間開發重要支撐體系建設研究(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
6.江西省鄉村振興空間策略研究(江西財經大學旅游與城市管理學院);
7.江西省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研究(北京師范大學);
8.江西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戰略專題研究(江西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9.江西省國土開發空間格局專題研究(江西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10.江西省林業資源保護專題研究(江西省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
11.江西省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專題研究(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
12.江西省產業發展與空間布局專題研究(江西省發展改革研究院);
13.江西省綠色城鎮化發展(中長期)專題研究(江西師范大學);
14.江西省旅游業發展(中長期)專題研究(江西省旅游規劃研究院有限公司);
15.江西省綜合交通體系(中長期)專題研究(江西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16.江西省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節約保護專題研究(江西省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關鍵詞:環境部 水污染 污染防治 黃河流域 資源 路子 探索 重慶市 總體 要素 總體規劃 融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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